有關學校紓困方案,學生會進行意見蒐集中。

 各位同學,大家晚安:

學生會這邊有注意到大家在Dcard校版上,提出有關學校紓困方案的意見及問題。
學生會這邊預計於18日發函給相關承辦處室詢問審查之標準,同時反映學生的意見給學校。
為了能夠更清楚的把意見反應給校方,在此學生會於Dcard發出「【學生會】紓困意見搜集中」一文,蒐集大家意見。

歡迎同學在該文下方留言或透過FB、IG私訊功能表達意見。意見蒐集將至明晚07/17(六) 20:00截止。

我們會盡力為同學們爭取相關權益,屆時也會再附上與校方來往之信件,供大家參考。
元智大學學生會,2021.07.16

0719初次寄信詢問
學務處的師長您好:
 
5月的疫情持續延燒到現在,影響了許多同學以及其家人收入狀況,首先非常謝謝諸位師長配合政府的紓困補助,幫助本校的同學能夠度過難關。
 
本會近日發現有部分學生反映「緊急紓困助學金」申請程序過於繁雜、門檻過高等疑義,以下是我們蒐集在校生遇到的相關問題:
 
1、本會想要了解,若學生欲以「學生本人」身分申請受疫情影響之緊急紓困金,其申請標準,是否將以「家庭財產、不動產」來進行評估?(例如:家中有不動產或資產達一定數額時,不予紓困)以及學校是否可以明確訂出並公告紓困給予與否、給予數額之標準,以利學生參考?
 
2、倘若學生本人之緊急紓困助學金申請標準會參考家庭財產、不動產,本會主張應儘速評估其必要性,並希望學校將標準修正為學生提供受疫情影響導致收入銳減之證明(減班證明、非志願失業、薪轉存摺)即可。
其原因在於,申請個人紓困金的學生,為受影響之主體。但紓困申請之審核標準卻要看家庭,本會認為如此並不合理,應僅審查學生個人的部分為宜。
部分學生也表示,家中爸媽加起來年收有超過一百萬,但家中有三個小孩,均為大學生,自己半工半讀繳房租結果遇到疫情無法上班,但卻因為家裡年收不符合校訂標準,無法申請,實在不合理。
 
3、學生反映,逢甲大學申請緊急紓困金,必繳文件僅「戶籍謄本」,其餘例如報稅資料均不用繳交,希望學校可以簡化紓困金申請之程序。
經本會查詢,本校之紓困申請較他校而言確實繁雜許多,本會主張應儘速評估審查「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清單」之必要性,以簡化紓困申請程序。
 
4、部分學生反映,在校內擔任助教或工讀生,其勞保所報之金額過高,導致無法申請政府部分工時勞工之紓困金。
本會建請學務處評估是否可針對無法申請政府紓困,但確實經濟上遭受疫情影響之學生,給予校園緊急紓困。
 
教育部2021年7月12日臺教高通字第1100085669號函說明第三點亦重申「學生紓困補助係採從優、從寬、從速」原則。綜上所述,本會針對本校之緊急紓困方案建議及主張大略如下:
 
1、建議學務處明訂並公告紓困標準,以利學生參考。
 
2、主張若學生申請個人緊急紓困時,不參考家庭所得資料。明確分立「學生本人」及「家庭」的紓困標準。
 
3、建議學務處討論是否簡化紓困程序,並且評估審查「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清單」之必要性。
 
4、建請貴處評估是否可針對無法申請政府紓困,但確實經濟上遭受疫情影響之學生,給予校園緊急紓困。
 
為更明確表達學生之意見,將隨本郵件附上部分學生對於紓困金申請之看法,供師長們參酌。
 
感謝您撥冗閱讀此信!期待您的回覆!
祝您有美好的一天!
0722第一次收到校方回覆

學生會的同學們,大家平安:
 

由於疫情持續延燒,的確影響了許多同學以及其家人,首先非常謝謝你們協助其他同學們反映「緊急紓困助學金」申請程序相關疑問,生輔組敬覆如下
 

一、學校辦理本次紓困助學金,係依據教育部所頒「教育部協助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衝擊補助申請須知」辦理,該申請須知第六條規定學生應繳交的申請文件依「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中各校所定「緊急紓困助學金」 及「校外住宿租金補貼」應檢附文件辦理(應檢附文件計有1.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2.清寒或低收入戶證明文件。3. 父母及家人或申請人單月薪資證明影本。 4. 相關輔導人員(系所主任、導師及輔導教官…)輔導意見。5.相關佐證文件),學務處為簡化並方便學生準備資料,已將其中2~4項資料簡化為大家都可申請的「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清單」(可至國稅局或稅捐處申請)。

二、本次「緊急紓困助學金」申請作業,學校並未設定任何申請門檻,只要本人或家人經濟有受疫情影響發生困難,皆可提出申請,學校審查時亦採「從寛處理」為原則,截至目前,已有1百多位同學提出申請並審核通過,目前正辦理後續請款作業。

三、本次紓困助學金申請,各校規定作法的確不盡相同,惟本校在協助同學處理相關申請案件時,若有些申請文件無法取得,學校亦有彈性作法,並提供學生範本參考,若無法取得受疫情影響證明文件,也可以用自述證明書替代,如特殊原因無法申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清單」,亦可以中低收證明或弱勢學生補助證明等文件來替代。

四、另有關有同學反映,在校內擔任助教或工讀生,其勞保所報之金額過高,導致無法申請政府部分工時勞工之紓困金,已請業管單位(人事室)詢問相關部會承辦人,後續若有確定答復時,本組會再協助轉知。

 

疫情期間學校仍持續辦理「學生經濟協助」及「學生無限安心就學專案」,學生如經濟上確實有困難需要幇助,可依規定提出申請,並無衝突,後續若仍有相關疑問,也歡迎同學們來電洽詢以掌握時效,聯絡電話03-4638800#2240生輔組。

 

再次祝願

疫情期間大家平安,也希望疫情早日退去

生輔組敬啟

0723再次寄信至相關單位
學務處師長您好:
謝謝您百忙之中抽空回覆關於紓困金的問題。
 
本會閱讀完您的信件後,仍要再次重申本會的二項建議,惠請貴處就以下二點回應:
1、建議學務處明訂並公告紓困標準,以利學生參考。
2、建議學務處討論是否簡化紓困程序,並且評估審查「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清單」之必要性。
 
【建議公布紓困標準】
本會再次建請學務處公布紓困發放與否之標準,以利學生參考。
 
【貴處或學校,應有權決定審查之文件】
依照「教育部協助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衝擊補助申請須知」第六點第一項第二款第一目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第三點緊急紓困金規定,其申請資格及辦理方式由各校自行訂定,且回覆信件中第一點提到,申請紓困金之原應繳文件中總共有5項,貴處已將其中2至4項資料剔除免繳,使學生得以簡化申請程序,由此可得知貴處在紓困申請之文件審查上是有權決定要將何種文件作為考量依據。
 
【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清單取得不易】
貴處將資料簡化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清單」,立意良善,使學生便利申請。但經過本會實際線上申請後,發現過程中需要讀卡機或者是自然人憑證等,大部分同學均無持有工具或資料,申請程序相當繁雜。
不可否認若同學無相關工具,得親自前往相關機構申請,但目前在疫情警戒之下,出門就有風險,為降低相關疑慮,希望貴處可以再次評估申請文件是否要以「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清單」之必要性,可否替換為較容易申請的當事人「減班證明」或「薪資明細」即可。
 
感謝您撥冗閱讀此信!期待您的回覆!
祝您有美好的一天!
0729收到校方二次回覆

學生會的同學們,大家平安:
 

收到了你們再次的來信詢問相關問題,生輔組敬覆如下;

一、前一封來信之中貴會曾提到有同學反映,在校內擔任助教或工讀生,其勞保所報之金額過高,導致無法申請政府部分工時勞工之紓困金」,人事室答覆如下:

(一)本校遵循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並依照「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等級之金額填報

(二)往年因學生投保不落實的緣由,當時經學生及會計室反應,常發生有單位僅為學生投保1500~2500元的月薪,但卻大量的請學生來工作,超出的薪資部分則用雜項費報支,導致投保不落實,損害學生權益;故自10810月起,本校學生的投保方式統一改為:『只要未達固定排班制的月保人員則必須落實每日約用』也就是該生哪一天工作?工作多少小時?都要給足確實的保障。

(三)綜上所述,本校的日保學生是以短期工作人員(按日)方式投保例如該生時薪160元,一天工作8小時,投保級距」計算方式為160*8小時*30=38400就會得到該生是以38400的月投保級距」去進行投保再以這樣的投保級距」去平均攤算每日的保費。

(四)然而所有的薪資投保級距」都是依照勞動部投保系統所計算出來的,沒有刻意為學生投過高的保險薪資級距的情況本校投保作業皆依循勞動部的相關規定進行,以落實學生每日工作的完整保障

(五)以上報告,若有未詳盡之處還請隨時與人事室聯繫(聯絡電話03-4638800#2205人事室宋小姐),謝謝您

二、貴會建議學務處明訂並公告紓困標準,以利學生參考。敬覆如下;

本校依據教育部協助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衝擊補助申請須知」考量眾多個案受疫情影響的狀況不一個案在申請時學校並未設定任何申請門檻或標準」凡符合學生本人或家庭成員經濟確實受疫情影響者」即可提出申請經個案申請並成相關會計結報必要之審認程序,就立即撥款(目前已超過130位同學提出申請)

三、貴會建議學務處討論是否簡化紓困程序,並且評估審查「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清單」之必要性。敬覆如下;

本項緊急紓困助學金基本上是以因受疫情影響經濟發生困難之學生為主要紓困對象,「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清單」是審查單位之客觀參考依據」,個案若提供上的確有困難,亦可填寫自述書及檢附相關經濟困難證明文件替代。

再次祝願

疫情期間大家平安,也歡迎同學們來電洽詢以掌握時效,聯絡電話03-4638800#2237生輔組。

生輔組敬啟